1.
李運騰法官是聰明人。
李官不像其他法官用一句「政治宣言」就封殺被告陳情,反而用軟性的手法(比如指出控罪關乎合謀或影響其他被告)來打斷鄒幸彤說話。
我亦平生首次聽到法官(陳仲衡)認同鄒的澄清:所謂「求情」(mitigation)只是慣語,不是真的去「求」,就算是「求」也是「要求」,讓辯方提出減刑因素供法官考慮。
在李陳兩官軟硬兼施下,鄒一度稍處下風,不過只是一度。但凡聽過李官審案,都知他有(黑色)幽默感,他常忍不住「爆肚」,因而誕生「係咪應該多謝我哋?」 的對話。
結果李官似乎招架不住鄒幸彤毫無窒礙立即回答「係呀多謝法庭!」那刻輪到李官有點語塞,他用小得多的聲線說「講笑啫」,需要「認真番」,形容鄒的陳情可理解為沒有「不良動機」。
也許經此一仗可帶來小小改變,大家都不再因循「求情」而改用「陳情」。
2.
鄒幸彤作供期間,陳仲衡法官質疑支聯會是否令更多大陸人遭受刑責。
後來判辭釐清「檢控基礎」——「不包含被告等煽動香港或非香港市民到內地作出違法行為」。
乍聽提問時我很疑惑,陳官不以詰難見長,也甚少刁難被告。何必要針對連李官都不針對,在控罪以外的問題。
而且誠如前述,有時陳官為顯公道,他會先讚鄒的辯才,再強調法庭不是「巴黎咖啡館」,嘗試制止她繼續「論政」。
所以陳官的質問令我意外。但後來我漸漸明白,每個人都會情不自禁為自己的人生選擇辯護。
3.
我與其他旁聽者都見過「排隊黨」取籌後會盡快拍照,由此推斷「排隊黨」是憑籌「claim 錢」,拿到正庭籌號有更多報酬。
證據來自某日「排隊黨」的阿姨與阿叔口角,初時大家不明所以,隨即發覺阿叔打尖。
旁聽者立時起哄,為「排隊黨」的「工作權益」抱屈叫冤,鬧到司法機構和警方介入,阿叔悻悻然退回原位,眾人隨之歡呼。
後來每見「排隊黨」排不到正庭只取得副庭籌號,不少旁聽者都會歡呼慶祝。
若果你來旁聽同類案件,我可向你介紹誰是打尖阿叔。
參考文獻
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決理由書(HCCC 155/2022)
集誌社〈支聯會案|鄒幸彤申請台灣學者任專家證人 控方反對 法庭下周一裁決〉
集誌社〈支聯會案求情|鄒幸彤不求情:心安理得,無罪可悔 陳詞屢被法官打斷〉
法庭線〈支聯會案|李卓人何俊仁倡情節較輕囚5年內 鄒幸彤不求情:若裁嚴重視為讚美〉
集誌社〈支聯會案.第 18 日|確認「非法手段」不涉內地刑法 庭上播六四集會完整片段 控方屢打斷〉
抱歉我在法庭旁聽時,是聽到陳仲衡法官說「巴黎咖啡館」。但大有可能錯的是我,以上報道一定比拙文準確。

